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15-060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盆、镇泉电站延长工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水利”或“公司”)于2015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盆、镇泉电站延长工期的议案》,拟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后溪河项目中金盆水电站延长工期12个月,镇泉引水电站延长工期11个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使用进度
1、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196号文核准,本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3,468,63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55元,共计募集资金859,999,990.7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24,939,999.75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35,059,990.95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股权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101,204.52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33,958,786.4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8-6号)。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三峡水利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简称 | 项目内容 | 项目总投资 | 拟使用 募集资金 | 后续工期及预计建成投产时间
| ||
1 | 后溪河项目 |
对后溪河公司进行增资,用于投资建设两会沱水电站、金盆水电站和镇泉引水电站 | 89,283 | 47,200 | 两会沱水电站 | 7个月 | 2014年11月30日 |
金盆水电站 | 25个月 | 2016年5月31日 | |||||
镇泉引水电站 | 17个月 | 2015年9月30日 | |||||
2 | 新长滩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 对电力投资公司进行增资,用于投资建设新长滩水电站 | 14,282 | 13,000 | 后续工期为30个月,预计建成投产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 | ||
3 | ------ | 不超过25,800 | ------ | ||||
合计 | 103,565 | 不超过86,000 | ------ |
注:后续工期为截至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告日起至项目建成投产所需时间。两会沱水电站已于2015年上半年建成发电。
3、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简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万元) | 累计投资金额(万元) | 投资进度(%) |
1 | 后溪河项目 | 47,200 | 19,271 | 40.83% |
2 | 新长滩项目 | 13,000 | 2,636 | 20.28%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超过25,800 | 23,117 | |
合计 | 45,024 |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的金额为45,024万元,累计收到的利息净收入为40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8,779万元(其中30,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
1、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
序号 | 项目简称 | 延长期限 | 本次调整前项目预计 建成投产时间 | 本次调整后项目预计建成投产时间 |
1 | 后溪河项目中的金盆水电站 | 12个月
|
2016年5月31日 |
2017年5月31日 |
2 | 后溪河项目中的镇泉引水电站 | 11个月
|
2015年9月30日 |
2016年8月31日 |
3 | 新长滩项目 |
不适用 |
2016年10月31日 |
不变 |
2、项目延期的原因
(1)金盆水电站
工期延长的主要原因系:因地质原因,优化大坝工程建设方案,导致大坝工程开工时间有所推迟;调整后的大坝建设方案较原方案工期延长。
(2)镇泉引水电站
工期延长的主要原因系:因地质条件复杂,经充分论证后,改变施工方式导致电站压力管道下平洞开挖工期延长;为确保运行安全,调整了调压井上游段引水隧洞衬砌方案,较原方案工期延长。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延长金盆水电站和镇泉引水电站工期,是基于两电站由于地质原因而优化建设方案、调整施工方式等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后续工期延长,根据现行利率水平和贷款情况测算,两电站的建设期利息和经常性管理费用将会增加,预计约占后溪河项目投资总额的2%,不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产生较大影响以及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继续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三峡水利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建设。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慎核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延长金盆水电站和镇泉引水电站工期,系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中因地质原因等情况作出的适当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三峡水利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延长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工期。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延长金盆水电站和镇泉引水电站工期,符合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会产生较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三峡水利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监事会同意公司延长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工期。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三峡水利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谨慎作出的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的变化,未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中信证券对三峡水利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金盆、镇泉电站延长工期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关于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之保荐意见》。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