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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作者: 时间:2014-10-30 13:37:23 浏览:4575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7日以传真、当面送交的方式发出。2014年10月28日,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在重庆办公室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10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叶建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4年会计*策变更的议案》;
   (一)会议同意公司根据2014年财*部修订和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等七项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相关会计*策进行变更,并对有关会计科目进行追溯调整。
   (二)鉴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需定量测算,公司目前正与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沟通,尚无法提供定量调整数据,暂时无法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对公司的具体影响。但经初步测算,预计此项数据调整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因此,会议同意在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中补充披露该项会计*策变更对公司的相关影响。
   表决结果:10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三峡水利关于公司会计*策变更的公告》(临2014-038号)。
   二、《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三峡水利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三峡水利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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