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3月17日,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在重庆大海逸酒店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2人,肖静监事委托李鲁川先生代为表决,其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李鲁川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1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2010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公司201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关于公司董事2010年履职情况的议案》。
经监事会核查,2010年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履职,积极出席董事会,对所议事项认真分析、科学决策,并认真监督管理层的工作,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一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