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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沱口电厂土地成本及部分土地出让金返还的 公 告
作者: 时间:2015-01-05 16:21:36 浏览:2861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沱口电厂土地成本及部分土地出让金返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获得返还的基本情况

   根据重庆市万州区人民*《关于沱口电厂关停有关问题的批复》(万州府[2011]193 号)及《关于整体关停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发电公司沱口电厂的会议纪要》(万州府纪[2010]135号)精神,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将沱口电厂50,005.7平方米国有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交万州区人民*依法收回,由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新的用地规划对其进行公开招拍挂出让,并由万州区财*将土地成本及公开招拍挂取得的出让金计提上解市级的10%铁路建设资金后全部返还给我司。该宗土地已于2014年12月1日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三峡水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业公司)成功竞得(公告分别详见2013年10月26日、2014年12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近日,公司收到重庆市万州区财*局返还的全部土地成本价款52,103,833元、第一批土地出让金价款30,746,467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经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公司拟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上述返还的沱口电厂土地成本中的收益部分、土地出让金的收益与实业公司竞买的土地成本予以合并抵消。公司预计,对2014年合并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具体数额将在经审计的《2014年年度报告》中进行详细披露。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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